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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扫雪工作的通知
2015-10-29  

校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清雪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秩序,保障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吉林省城市清除冰雪办法》和《长春市政府关于清除冬季冰雪的通告》,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冬季清除冰雪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清除冰雪工作在后勤处校园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指挥下进行。清除校园冰雪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是各学院。

2.冰雪清除责任区由校园服务中心在2014年责任区划分基础上,根据学校2015年新生录取调整情况统一规划,规划指示图由校园服务中心负责分发放并在校园网公布。

3.各学院清除冰雪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学院责任区内的具体划分由学院自行安排,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班级,把清除冰雪工作落到实处。

4.扫雪工具由后勤处校园服务中心统一购置,安装后分发给各学院。各学院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扫雪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减少扫雪工具的破损和流失。扫雪工具要存放在指定仓库。

5. 各学院要按照“以雪为令”的要求,做到在雪停48小时内将本学院责任区的冰雪及时清除完毕。保证做到清扫干净,露出地面,各单位交界处不留空白路段或路面。

6.对于未按时清除冰雪或没有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学院和分担区责任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7.各学院在清除冰雪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安全,避让过往车辆,维护好学校公共设施。

附:扫雪责任区示意图

长春工程学院

20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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